(一)吸毒者的心理特征 1、大多数吸毒者在吸毒后心理因素有很大的变化,他们共同特点是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情感,作为等都表现得和正常人大不相同。主要表现在:①不负责任、撒谎、欺骗;②对人感淡漠,甚至冷酷无情,喜欢做出妨碍公众之事,伤害他人习以为常,在毒瘾发作时,为了得到毒品[/url]甚至灭绝人性;③在做了违法犯罪的事之后,既无内疚感、罪责感,也没有私毫的羞耻之心;④对生活无目标、无信心、破罐子破摔,得过且过,懒散,成瘾者的家庭观念非常的淡薄。
2、价值观的扭曲
吸毒者的心理是极不稳定的,价值观念混乱,行为缺乏准则,对社会责任心淡薄,对人生的态度放纵而颓废;在他们看来现实是恐怖的,只有沉迷于毒品给他们带来的一种迷幻心理状态之中才能“想什么就有什么,想要怎样就能怎样”。正是这种超现实的感受,才使不少吸毒者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二)影响
1、形成对毒品的心理依赖
所谓心理依赖,又称“心瘾”,是指吸毒者进行的脱毒治疗结束后,生理依赖消除后,脱毒者会出现对毒品体验的强烈心理渴求。这种希望再次吸食毒品的欲望便脱毒不顾一切地寻求毒品。
许多吸毒者对毒品的心理依赖需求的强烈程度大大超过了对毒品生理戒断后发生的恐惧程度。在戒毒所经的生理脱毒回归社会后,仍然控制不住自己的吸毒欲望,对重机关报吸毒有着难以控制的不自觉的强烈冲动和向往,产生“强迫性觅毒行为”。因此,可以这样说,不是他不想控制自己,而是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他已经身不由已。大量的戒毒实践已经证明,吸毒者进行复吸的原因不是对毒品的生理依赖,也不仅仅是思想品德问题,而是吸毒者对毒品强烈的心理依赖。这种心理依赖是一种将近似于毁灭吸毒者的依赖。
2、形成对毒品的身体依赖
吸毒者的心理是极不稳定的,价值观念混乱行为缺乏准则,对社会责任心淡薄,对人生的态度放纵而颓废;在他们看来现实是恐怖的,只有沉迷于毒品给他们带来的一种迷幻心理状态之中才能“想什么说有什么,想要怎样就有怎样”。正是这种超现实的感受,才便不少吸毒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五、矫治对策
(一)心理矫治。为了使吸毒者彻底脱瘾,就需要帮助心理康复,对其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首先,在对吸毒者进行管理教育中,应当在尊重其人格的前提下,与他们交心谈话,了解他们心理现状,通过个别谈话教育,给予心理引导,解决和帮助克服碰到的问题,告诉他们摆脱毒品支配,是长期的痛苦过程,个人的决心和毅力是关键,世界上根本没有戒毒特效药,要学会与自我作斗争。教育他们认识吸毒的危害,树立彻底]戒毒的决心。帮助他们分析自己以往戒毒失败的原因,修正努力方向,建立信心。
(二)思想矫治。对吸毒者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劳动教养工作方针、消除他们的低触情绪和反社会的情绪,使他们体会到国家、社会并没有嫌弃他们,并使他们认识到国家社会为了使他们戒除毒瘾,恢复体力,学会一技之长回归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从而感受到国家和整个社会的温暖,看到人生的前途和希望,触动其心灵,认识自己的错误,引起思想感情的变化,提高自制、自律、自爱、自强的能力。
(三)实行分级管理矫治。即按照戒毒劳教的特点进行脱瘾期(严管)、康复期(普管)、加归期(宽管)三个阶段的分级管理,给予不同的处遇,实施严格的考核奖罚。这样我们既客观地承认吸毒群体的存在,又注重主观地抑制定它的发展,以削弱它的群体“粘合力”。把毒瘾重、恶习深的戒毒[/url]劳教划分严管级,严格控制其活动范围,用不同的待遇作为引导他们向上的动力,使其力争取普管、宽管级,让他们在竞争中克服消极情绪,获得进取心。通过分级管理、分级处遇,逐步争大自由度,增强他们的自觉性,有意识地分阶段为戒毒劳教人员创造接近社会的机会,使他们由强制矫治逐渐转变为自我矫治。培养和规范他们符合社会公德的行为,以适应回归社会后的生活。
(四)综合矫治。戒毒治疗是一项较为艰苦、长期、复杂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协作。因此,在吸毒者戒毒期间,家庭需要在精神上给予他们关心、体贴和安慰,以创造一个良好家庭环境,使其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应当在生活上给戒毒人员予以照顾、补充营养,增强抗毒能力。在感情上、物质上关心和感化,便他们在亲情的感召下自觉远离毒品,增强战胜“心瘾”的毅力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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