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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Orange][size=4][font=新宋体]不要妖魔化吸毒者,不要歧视吸毒者。
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只要与毒沾上边,立马会招来众人的围攻、围观、谩骂、指责、吐弃,尤其是媒体,象打了鸡血似的一般兴奋,反复爆炒,恨不得把此人扒得一丝不挂,游街示众。染毒者就象染上了瘟疫似的,众人立马与之划清界限,更甚者在语言极端歧视,谩骂,吸毒者十恶不赫,一些民众对待吸毒者就象当年纳粹对待犹太人一样,恨不得在他们身上刻上标记,关进集中营去。
如果仅仅是吸毒那只是个人违法行为,不是罪犯,即使犯罪也由法律审判、定罪、惩处。ZF实行强制戒毒也不是对吸毒者进行惩处,而是挽救行为。《禁毒条例》明文规定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在生活、工作、人格上歧视吸毒者,吸毒行为属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宣扬,公布(妓女卖淫也不允许游街示众,公开其个人信息,或人格污辱)。ZF没抛弃吸毒者。
对吸毒者公布其个人信息,宣扬其吸毒行为,只会对他们的戒毒信心造成致命打击,对其身心康复也极为不利。很多戒毒者,受到社会、家人歧视,破罐子破摔,甚至产生报复心里。
吸毒者只是失足者,任何人也不能保证一辈子不犯错,不走错路。[/font][/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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