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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有过吸毒史的人离婚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align]
该案例中提到的“有过吸毒史”不能作为法院判决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 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也就是说,双方离婚时,如果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依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进行审判。[/font][/siz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