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回答都是外行话。我说几点就可以否定以上观点的错误。第一、吸毒成瘾是大脑的疾病,不是说关住、看住就能戒掉的,为什么现在把吸毒者叫做“患者”,就是要改变人们的错误观念,戒毒是治病,强制戒毒只是一种行政手段。戒毒是要靠自己,那是患者在摆脱毒品的控制下的说法。有的患者以自杀来表示戒毒决心,你能说他没有毅力吗?
纳美芬戒毒手术的可行性:纳美芬是阿片受体的纯拮抗剂,作用是对抗海洛因等阿片类毒品。采用纳美芬皮下植入法防止复吸治疗以后,纳美芬每时每刻占领着戒毒者大脑中的阿片受体,阻断了毒品的侵入,同时也阻断了躯体对毒品产生依赖。即使患者在自由状态下每天随时能得到毒品,但是,他们再吸或注射海洛因也没有味道了、没有欣快感了、没有以前那种美好的感觉了。也就是说,毒品不能起作用了,也不会上瘾了,再吸下去就没有意思了。这样,患者就会主动或自愿放弃吸毒,心瘾自然得以淡化,自控能力自然得以提高。另外,70%的患者在吸食毒品后,会出现恶心、难受、腹痛、骨头酸痛等惩罚性症状。所以说,纳美芬皮下植入是吸毒人士戒毒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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