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下,一种新的、经济有效的康复途经被提出,即社区康复(community-based rehabilitation,简称CBR)。
由于新型毒品取代传统毒品,在娱乐场所、节假日聚会等场合,以非持续性的、消遣娱乐或好奇尝试为目的的消费使用,吸食那些让人“兴奋”或是“致幻”的“毒品”,其实与消费烟草或酒精一样,都属于一种精神的乏力和对刺激的依赖。因此,“药物滥用”(drug abuse 或 substance abuse)一词,也逐渐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出现,去指代长期过量使用具有依赖性潜力的物质,从而导致成瘾以及出现精神混乱和其他异常行为。
这个词语理清了一个长期存在的“偏见”:消费毒品等同于道德沦丧,是需要被严厉惩罚的“犯罪行为”。在没有产生社会危害的前提下,就像酗酒伤害的只是自己的身体,吸毒造成的更多是个人健康问题。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达成一种共识,包括毒品在内的药物滥用既是违法行为,同时也是心理疾病。如1967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危险药品法令》,强调上瘾者应视为病人而不是罪犯。大多数有饮酒习惯的人都可以止于小酌,许多人停药时也无需经过太多挣扎,只有一部分人会持续使用那些强迫性和危险性的药物。导致“生病”的原因有很多,但病人必须负起责任接受治疗;有药物滥用问题的人可以在治疗后康复。
戒毒通常需要经历三个过程,即脱毒、康复和重归社会。戒毒问题关注的侧重点,已经从“毒品戒断”转向了“康复治疗”,由司法系统承担的“惩戒”职能更多转向了公共卫生系统的“康复”职能。1976年,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下,一种新的、经济有效的康复途经被提出,即社区康复(community-based rehabilitation,简称CBR)。社区康复主要是利用本社区的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和家庭的康复。社区康复不再将患者与社会强制隔离的方式,既不会产生严重的社会歧视,有利于他们回归家庭和社会;同时,社区中存在的其他设施,可以在医学康复和心理康复方面起到综合辅助治疗作用。
“社区康复”的戒毒方式,首先将患者分为“偶尔吸毒者”、“问题吸毒者”和“重度依赖吸毒者”三种类型,把偶尔吸毒者交给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团体进行康复训练,把重度依赖患者交给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心理和药物治疗,而问题吸毒者则走社区矫治和专业医疗机构诊疗相结合的办法。“社区康复”在不同国家根据各自情况发展出了多种模式,但都强调了“不要把吸毒者排斥在社会之外”和“在真实社会或模拟社会的环境中参与康复”,作为核心的准则。
其中,美国的“治疗社区”(Therapeutic Community, 简称TC)模式在专业性和自愿参与方面较为突出,成为了对药物滥用者进行治疗及康复服务的专业机构。它不是自然的社区,但模拟了社会化的生活环境。患者在这个重构的社区中生活,并接受社区文化和社区规则。基于自愿接受治疗的原则,毒瘾患者在接受社区评估后建立一套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包括希望达成的目标、为达成目标而设计的治疗活动、治疗方法和所需时间。尽管每个人的治疗周期一般需要一年,但接受治疗时间越长,效果越好。
“同伴影响”是TC模式非常看重的因素:采用社区成员互动的方法,互相传递正能量,协助社区中的成员改变自己的行为,修复受损的家庭与朋友关系,与不受用酒精和毒品的人建立新的友谊,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在互动中,接受生活技能训练,完成个人指派任务,增强自身在学习和工作技能、社交、沟通、愤怒控制、压力管理、财务和时间管理等多方面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
“预防复发”也是较为重要的康复组成,帮助患者了解有哪些可能刺激复发的因素以及如何去应对渴望。若患者回归社会后发生复吸的情况,可以回到“中途之家”进行小团体居住,与有类似情况的患者进行相互鼓励。来自家人的温暖、关怀和鼓励,也会通过演讲、讨论、活动和团体聚会的形式加以表达,让毒瘾患者始终感受到关爱和积极的能量。跟随毒品消费模式的改变,治疗社区的重点也从对海洛因和可卡因使用者的康复治疗,转向对新型毒品滥用的康复和治疗,但在社会的关爱中,疾病得以治愈,精神变得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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