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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毒品使用人群期盼《戒毒条例》第七条尽快落实

  
既往毒品使用人群期盼《戒毒条例》第七条尽快落实
王文
[BR]编者按:2011年6月26日第24个国际禁毒日的当天,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戒毒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们是否可以认为这是中国戒毒工作的一个拐点,由此中国的戒毒工作将朝着一个人性化方面运作。
[BR]《戒毒条例》施行以来,武汉、湖南、厦门和云南的一些既往毒品使用者先后到户口所辖派出所咨询如何办理退出动态管控,“我们还没有接到具体操作办法。”各地派出所的答复几乎一致,一部颇具人本精神的条例何时落实也就成为了很多既往毒品使用者关注和期盼的焦点。
[BR]2011年6月26日,由国务院总理**签署的《戒毒条例》颁布施行,用中国工安大学副教授李文君的话说:“戒毒条例是为了配合新的戒毒制度的实施而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它最大的亮点就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1]而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褚宸舸博士表示,《戒毒条例》虽然对《禁毒法》规定的各项戒毒措施作了细化规定,但戒断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之路并不顺畅,心理康复、行为养成等方面关键性的配套制度依然薄弱[2]。
[BR]每一部法律和法规的颁布施行都会引起不同层面的解读和关注,特别是那些与之相关的群体的关注。可以这样说,专家和学者的解读所站的高度都比较高,是普通公民无法攀及的。同样,我们这些戒毒以后还遭受既往使用毒品经历所带来的后续问题所困扰的草民也有自己的关注方式。
[BR]说实话,我不为专家们解读的那些亮点所高兴,我只为第七条只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而惊喜若狂,而奔走相告。
[BR]《戒毒条例》颁布的当天,一位从来不喝酒的既往毒品使用者高兴的说:“今天我想请大家喝酒。”
[BR]当天,笔者怀着同样的心情,通过QQ和电话里也向那些戒毒以后被动态管控机制管控了很多年的社群人员通报这一喜讯,接到笔者通告的几位既往毒品使用者皆无比欢欣。
[BR]何以我们既往毒品使用者会如此兴奋,如此高兴,如此关注《戒毒条例》第七条款。想来了解笔者的朋友已经知道,笔者自2008年8月在昆明东站宾馆被第一次涉毒尿检到2011年5月19日在北京金色阳光宾馆被涉毒尿检,短短的四年时间里被动态管控了10次,被涉毒尿检了9次。被动态管控和涉毒尿检之后的影响和心情不用再讲,讲了也白搭,我们所遭遇的那种白眼和歧视,只有那些和笔者有过同样遭遇的既往毒品使用者能够体会和理解。
[BR]下面是笔者通过网上认识的几位既往毒品使用者被动态管控的故事。
[BR]故事一、武汉小阳原是西安人,2006年戒毒以后到了武汉工作并成家,如今和家人一起做生意。对于小阳既往使用毒品的经历,小阳的妻子和丈母娘等女方亲戚等并不知道。
[BR]08年的时候,小杨在武汉入住宾馆被警方到宾馆盘查涉毒,去年小杨送母亲回西安在武汉火车站又被涉毒盘查。
[BR]小杨的妻子多次提出,希望小阳能陪她一块出去旅行。尽管小阳心里很想陪妻子去旅行,可小阳还是心有余悸,每次都只能以各种理由一再推脱。因有了那两次被涉毒盘查的经历,小阳担心出外入住宾馆突然被涉毒盘查,没法跟妻子解释,小吴担心因为涉毒盘查导致家庭破裂。
[BR]故事二、小吴04年9月份从广州脑手术戒毒回到厦门以后,一直没有复吸毒品,用小吴的话讲“这些年来经历的尿检次数已经记不清了。”小吴说最后一次尿检是09年4月,从那以后,出门在外他从来不带身份证。因为过去的经历小吴一直不敢找女友,他担心自己的过去,因为外出被涉毒盘查时让女友知道了。
[BR]故事三、小阳的表哥戒毒的时间跟小阳一年,后来到浙江打工,去年和同事一起出差,警方到宾馆带走了小阳的表哥,回到单位后,小阳的表哥即被单位给解雇了。
[BR]故事四、海燕(网名)是湖南人,海燕说:“我是醒悟比较早的那种,十多年前当母亲跪在自己面前时就醒悟了。”十多年前,海燕的母亲为了恐吓海燕,向警方举报了海燕吸毒的事情,源于家庭的压力和自己的醒悟,海燕十多年前就戒毒了。可海燕的母亲没有想到那一次报警竟会给自己和海燕添加无尽的担忧和烦恼。
[BR]08年的某天,已经结婚生子有稳定的工作的海燕,到外地出差入住宾馆,半夜突然被警方涉毒盘查,从此以后,海燕每每出差都会遇到警方涉毒盘查。海燕最担心的是自己的既往经历被单位同事和老公知道。
[BR]《戒毒条例》颁布施行后,海燕第一时间去辖区派出所咨询,**告知还没有具体操作办法,我们等上面通知。
[BR]以上四个既往毒品使用者戒毒几年以后仍然被被动态管控的案例,只是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众多案例之冰山一角,如果去收集这方面的案例可谓罄竹难书。
[BR]戒毒多年以后仍被动态管控,仍被涉毒盘查已经不是几个个案,几十个个案的问题了,已经成为一个不仅仅是既往毒品使用者,甚至是没有毒品使用经历的一些公民都会遭遇的社会问题了。
[BR]最近三年以来网上就爆料了多个这方面的案例,最具代表性的几个案例分别是:
[BR]一、《良家女子背吸毒贩毒黑锅8年身份信息被冒用》[3]。
[BR]二、《建水商人来昆酒店开会“被吸毒”》[4]。
[BR]三、《女子遭警方杜撰吸毒记录输入全国禁毒系统4年多》[5]。
[BR]四、《树禁毒**还女大学生清白》[6]。
[BR]五、《“被吸毒”4年向派出所索赔百万》[7]。
[BR]六、《“存疑不起诉”后,我能撕下“涉毒人员”标签吗》[8]。
[BR]这些案例足以说明,警方在2006年建立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机制的时候,基层派出所上报的录入信息就存在一定的失误。这些案例足以说明,被动态管控之后,一个公民会面临什么样的苦恼和麻烦。
[BR]如今,一部颇具人文精神的《戒毒条例》总算在很多人的千呼万唤之下颁布并施行了。但是作为一部法规,正如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褚宸舸博士所认为的那样“关键性的配套制度依然薄弱”。就拿第七条来说,笔者认为对于如何界定戒毒三年以上就比较模糊。如果按某些基层派出所的理解,自《戒毒条例》施行之日起,戒毒人员需要去辖区派出所每月尿检和报道一次,三年以后才能算戒毒三年,才能申请退出动态管控的话。笔者认为,第一不切实际,因为很多毒品使用者戒毒以后会出外谋生和打工。第二、很多既往毒品使用者早就翘首盼望戒毒以后能够获得最基本的尊重和如认同了。
[BR]如何界定毒品使用者已经戒毒三年以上?笔者认为以下方法警方可以作为评估毒品使用者戒断三年的主要依据而采纳。
[BR]l         自条例施行之日,前三年以上没有使用毒品记录,没有被警方送到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
[BR]l         既往毒品使用者所在社区证明其近三年以来在社区内没有吸毒等违法和犯罪行为。
[BR]l         家庭主要成员书面证明其三年以上没有毒品使用行为。
[BR]同时,笔者认为,就此《戒毒条例》颁布施行的契机,各地基层派出所也需要对辖区2006年录入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机制的毒品使用者信息进行鉴别和完善,对于那些没有使用毒品经历和已经死亡的毒品使用者及早从该动态管控信息平台上删除。避免数据失真的同时,也避免了该信息平台伤及无辜,更避免了将来给警方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负面影响。
[BR]总而言之,《戒毒条例》确实充满了很多人性的光辉,但是,这种光辉不能像寒夜里的星光那样,我们可以看到却感受不到它的温暖。对于我们既往毒品使用者来说,我们更希望这部充满人性光辉的法规,能够如阳光一般让我们既能看到更能感受到它的温暖。如何让我们感受到这部法规的温暖,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本着务实、严谨和急我们所急的态度尽快出台操作办法并落实之。
2011年8月16日星期二12时37分于德宏
[BR]特别感谢:厦门的吴先生、武汉的杨先生、湖南的海鸥女士等朋友为本文提供了访谈案例。




[BR][1]人民网:2011年06月26日 14:59    来源:新华网。专家解读戒毒条例四大亮点:戒毒期限因人而异。

[BR][2] 2011年6月28日《中国青年报》第六版发表我校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褚宸舸博士的访谈,题目是《专家称戒毒关键配套制度依然薄弱》,网址: http://zqb.cyol.com/html/2011-06/28/nw.D110000zgqnb_20110628_6-06.htm

[BR][3]2010年03月25日0《重庆晚报》。腾讯新闻:http://news.qq.com/a/20100325/000260_1.htm

[BR][4] 2010年06月28日《春城晚报》。云视网:http://news.yntv.cn/content/15/2010/06/28/2010-06-28_15_43095.shtml

[BR][5] 2011年06月17日 南方报业网。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society/2/detail_2011_06/17/7071331_0.shtml

[BR][6] 011年07月05日大江网。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7/05/7437151_0.shtml

[BR][7] 2011年05月20日06:36《  南方都市报 》。新浪新闻:http://news.sina.com.cn/o/2011-05-20/063622497678.shtml

[BR][8] 2011年04月21日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http://zqb.cyol.com/html/2011-04/21/nw.D110000zgqnb_20110421_1-06.htm?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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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有些警察他吗的 没事找事,以后要是碰到盘查这种事先给他说,做不出来劳资**吗,前提是 你要保证你没复吸,要不你会挨黑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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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JC就是不顾别人的感受,什么时候见到自己辖区宾馆内有吸毒在册人员了,就像是被打了鸡血的疯狗一样,立马就跑来叫你验尿,口气还相当难听,是阳了,你有钱的话他还能额点钱,是阴了,他又叫你出试纸钱,叫你滚蛋。泥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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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顶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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